討論串[問題] 刑訴159-1 一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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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0(0推 0噓 1→)留言1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jknm (crazymike)時間13年前 (2013/01/20 16:45),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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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9條為「傳聞法則」之原則性規定,亦即傳聞證據原則上禁用,. 而159條之1至159條之5則被視為立法明定之「傳聞例外」,. 也就是159條第1項中所謂的「法律另有規定」。.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30.70.57.

推噓4(4推 0噓 2→)留言6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sony5566 (爽妳5566)時間13年前 (2013/01/20 16:21),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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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刑訴159-1 第一項 被告以外之人於 =審判外= 向法官之陳述. 得為證據。 請問一下 審判外 不就沒有具結?為何可得為證據?. 這樣不就跟刑訴159 第一項 被告以外之人 於審判之外...... 不得為證據相衝突?. 請問一下哪種情況是屬於=審判外= 向法官之陳述????. 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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