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請益] 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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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個精簡版的分享觀點,如有錯誤請大大們不吝指正:. 一、上位概念:還原夫妻「個別」的「婚後」財產狀況. 一段婚姻走到剩餘財產分配這一步,無論有無過失,都可以請求剩餘財產分配。我們可以將它理解為「分享兩人在這段婚姻中共同努力耕種的福田」,因此福田分配的範圍限於:. 婚後:婚前的福田,如自己在台北打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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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教各位同學一個問題. 我腦筋轉不太過來. 若夫以婚前財產,清償妻的婚後債務為例. 假如先生婚前有100萬存款. 婚後有200萬薪資所得. 妻子婚前沒有任何財產. 婚後有100萬薪資所得. 婚後投資失敗有100萬債務. 兩人在婚姻存續中. 先生心疼太太. 先生先用自己婚前的100萬存款. 幫妻子清
(還有287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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