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業] 公司法募集設立之認股人可否以非現金出資
請教各位先進,公司法募集設立之認股人可否以非現金出資?
個人理解為:
(認股人)§138Ⅰ、§138Ⅱ、§139、§141、(發起人)§147,
上述條文僅說明發起人於募集設立得以非現金出資。
但§145Ⅰ四並未排除認股人之適用。
再煩請各位先進給予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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