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刑法79-1

看板Examination作者 (Benson)時間8月前 (2023/08/21 20:34), 編輯推噓4(404)
留言8則, 5人參與, 8月前最新討論串1/1
第 79-1 條 二以上徒刑併執行者,第七十七條所定最低應執行之期間,合併計算之。 前項情形,併執行無期徒刑者,適用無期徒刑假釋之規定;二以上有期徒刑合併刑期逾四 十年 第 51 條 數罪併罰,分別宣告其罪之刑,依下列各款定其應執行者: 五、宣告多數有期徒刑者,於各刑中之最長期以上,各刑合併之刑期以下,定其刑期。但 不得逾三十年。 問題: 請問數罪併罰既不得逾三十年,又如何達到79-1條的四十年? 以上,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62.188.5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Examination/M.1692621288.A.2F4.html

08/21 21:14, 8月前 , 1F
A案、B案
08/21 21:14, 1F

08/21 23:03, 8月前 , 2F
例如甲連續殺人被判有期徒刑30年(數罪併罰)
08/21 23:03, 2F

08/21 23:03, 8月前 , 3F
15年後假釋,假釋期間又去連續殺人又被判有期徒刑30年
08/21 23:03, 3F

08/21 23:03, 8月前 , 4F
那接下來的刑期就是45年
08/21 23:03, 4F

08/22 00:14, 8月前 , 5F
毒品很常見 例如判決確定30年 在關了 又爆一條再判15年
08/22 00:14, 5F

08/22 00:14, 8月前 , 6F
這樣就45年了 這種通常是三振的 變成有期比無期重
08/22 00:14, 6F

08/22 12:23, 8月前 , 7F
51是一次宣判 79-1是不同次宣判的累計刑期
08/22 12:23, 7F

08/22 19:53, 8月前 , 8F
謝謝各位!
08/22 19:53, 8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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