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再審
[請益] 應考資格、各種國考疑難雜症等,以有正確作法、答案者為主
(不包括書裡的疑問)。若問題如人生規劃、讀書計畫等,無一
定作法、答案者,請用閒聊選項。
請問大家,確定終局判決,不就是幾乎等同於無法上訴了嗎?
為什麼民訴496有說,如果你已依上訴主張其事由或知其事由而不主張者,就不能提再審
之訴了呢
我的問題是,都無法上訴了,怎麼還有上訴主張其事由的狀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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