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業] 形式存續力已刪文

看板Examination作者時間2年前 (2022/10/02 13:37),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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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復習行政法,遇到形式存續力的問題 課文: 形式存續力係指「人民」不能再以通常之救濟方式予以變更或撤銷者 那如果是地制法76條第二款中 直轄市、縣(市)、鄉(鎮、市)對於前項處分認為窒礙難行時,應於期限屆滿前提出申訴 那上級機關給下級機關的行政處分也會有形式存續力嗎? 先感謝回覆的前輩了 <(_ _)>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7.71.4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Examination/M.1664689021.A.23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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