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非對話意思表示撤回已刪文
想請教一個民總第95條第1項的小問題。
所謂的撤回,是撤回已到達的非對話意思表示???還是撤回未到達的非對話意思表示呢?
1、假設甲發的email,已經抵達乙的信箱,但乙還沒打開信箱。這種狀況,甲還可以撤回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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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假設甲發的email,已經抵達乙的信箱,乙已經打開信箱看過,但尚未回覆email。這種
狀況,甲還可以撤回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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