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業] 國賠案件性質認定問題
國賠案件的性質認定問題
國家賠償法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I0020004
§5
國家損害賠償,除依本法規定外,適用民法規定。
§12
損害賠償之訴,除依本法規定外,適用民事訴訟法之規定。
在國賠法本身的性質的認定上,
國賠案件應該屬於公法事件還是私法案件的認定依據,
應該要用審判法院來判定該案件的公私法性質,
還是在案件基礎事實上來認定?
舉例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109 年國字第 4 號民事判決
https://reurl.cc/rgLAMO
原告主張:
原告於108年3月15日晚間11時許,在新竹市
東區忠孝公園内與友人乘坐在椅子上聊天,適
公園内之榕樹(下稱系爭樹木)因感染褐根病而無預警倒塌,
原告閃避不及致右小腿被系爭樹木壓傷,
並造成原告右側遠端脛腓粉碎性骨折,
經新竹市消防局送往新竹馬偕醫院救治,
迄今仍因腿傷需門診追蹤治療中,
並因此受有創傷後壓力症候群。
更甚者,原告因右肢不宜負重粗重工作及劇烈運動,
無法久站、須靠拐杖助行及需療養請假等情事,
遭原任職之亞太儀測股份有限公司
(下稱亞太儀測公司)
於108年8月15日以不適任為由將原告予以資遣,
原告頓失謀生依靠來源,且父母均年事已高,
仰賴原告扶養,原告因所受傷勢、後遺症而痛苦萬分。
這個案件是公法事件還是私法事件的判斷依據應該是
依審判法院為民事法院來認定該案件性質為私法案件,
還是因為案件本身是國家賠償法事件,應認其為公法案件?
會這樣問是不只聽到一個實務工作者認為國賠案件
是私法關係,理由是國賠法適用民法及民訴
而且只要審理法院是民事法院,
那就是私法案件
想問這樣的定義有問題嗎?
我自己的想法,我認為應該要看案件發生的原因來判斷,
以案例這種案件來講,發生原因乃是因為公務機關疏於管理所造成,
案件本身之性質應是公法事件。
國賠法適用民法及民訴之規定,
不應據此將該案件本身之性質視之為民事案件。
--
ζ
ξ
-●
ν)
到了最後 在身邊的 只剩菸跟影子... √■_ˍ▁▂▃▄▄▃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37.153.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Examination/M.1623917396.A.E51.html
推
06/17 18:51,
3年前
, 1F
06/17 18:51, 1F
推
06/17 23:26,
3年前
, 2F
06/17 23:26, 2F
→
06/17 23:26,
3年前
, 3F
06/17 23:26, 3F
→
06/17 23:26,
3年前
, 4F
06/17 23:26, 4F
→
06/17 23:26,
3年前
, 5F
06/17 23:26, 5F
有個問題想再確認
如果,國家賠償案件的基礎事實
並非因行政處分產生的損害,
人民依國家賠償法適用民法及
民訴請求損害賠償的案件,
性質上你會認為這就是私法事件嗎?
※ 編輯: freedomwing5 (101.137.122.214 臺灣), 06/18/2021 00:12:18
→
06/18 00:55,
3年前
, 6F
06/18 00:55, 6F
→
06/18 00:55,
3年前
, 7F
06/18 00:55, 7F
推
06/18 02:28,
3年前
, 8F
06/18 02:28, 8F
推
06/18 03:52,
3年前
, 9F
06/18 03:52, 9F
→
06/18 03:53,
3年前
, 10F
06/18 03:53, 10F
→
06/18 03:53,
3年前
, 11F
06/18 03:53, 11F
→
06/18 03:54,
3年前
, 12F
06/18 03:54, 12F
→
06/18 03:54,
3年前
, 13F
06/18 03:54, 13F
→
06/18 03:55,
3年前
, 14F
06/18 03:55, 14F
感謝詳盡的論理跟整理
※ 編輯: freedomwing5 (101.137.122.214 臺灣), 06/18/2021 07:5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