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108司法五等法學大意選擇第29題

看板Examination作者 (大竜巻な手向)時間3年前 (2020/09/02 23:45), 3年前編輯推噓5(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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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甲為安慰病危母親,乃答應母親會照顧弟弟,並提供生活費用。甲之承諾效力如何? (A)有效,不得撤銷 (B)無效 (C)效力未定 (D)有效,得撤銷 個人答案: D 考選部: (A) 民法第 153 條 <契約之成立> Ⅰ當事人互相表示意思一致者,無論其為明示或默示,契約即為成立。 Ⅱ當事人對於必要之點,意思一致,而對於非必要之點,未經表示意思者,推定其契約為 成立,關於該非必要之點,當事人意思不一致時,法院應依其事件之性質定之。 這題個人根據民法這一條, 覺得可以得知口頭承諾也算數,承諾效力有效。 但是不太懂為什麼不能撤銷? 是根據哪個法條?有什麼案例可以參考嗎? 請各位指點,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177.13.18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Examination/M.1599061541.A.06A.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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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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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第86條本文規定:表意人無欲為其意思表示所拘束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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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為意思表示者,其意思表示,不因之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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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思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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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故不得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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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謝沒看清楚題目...意思表示得撤銷的狀況主要有民法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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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表示錯誤)、89(傳達錯誤)、92(詐欺脅迫),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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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幾種情況不能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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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效!因為媽媽不會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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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各位解答 按照民法第86條之意思表示,則效力是有效, 並且原則上不得撤銷,例外得撤銷的法律效果之法條有 民法第88條(表示錯誤)、89(傳達錯誤)、92(詐欺脅迫)。 ※ 編輯: majiefight (180.177.13.183 臺灣), 09/03/2020 22:11:30
文章代碼(AID): #1VJxub1g (Examin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