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6/19起未滿12歲兒童刑法除罪化 犯案改通

看板Examination作者 (勤樸)時間3年前 (2020/06/18 07:35), 編輯推噓-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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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9起未滿12歲兒童刑法除罪化 犯案改通知學校處理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 「少年事件處理法」修正案部分條文19日施行,未滿12歲兒童全面除罪化,兒童未來犯下 刑案,將不再送進法院,而警察機關一旦接獲報案,行為人若是兒童,則應通知學校及家 長前來處理,不得進入司法程序。目前共有183案、220名兒童事件繫屬少年法庭,19日須 全部結案,回歸行政體系輔導。 少事法第85條之1規定,兒童觸犯刑則準用少事法,惟該條文將於19日刪除,換言之,兒 童犯罪走進法院將成為歷史,不再受到法官訓誡、裁定感化教育等處遇,為了避免漏接, 行政院也訂定「兒童及少年偏差行為預防及輔導辦法」,規範教育、社政、警政體系應如 何接手,強化行政功能。 調司法院辦事法官李明鴻表示,目前全國少年法庭調查、審理、執行的兒童事件共有183 案、220人,到了19日,這些案件將全部結案,退出司法程序,依案件類型分別裁定不付 審理、不付保護處分、免予執行或中止執行,而原本被安置的10名兒童,則由社政單位轉 介到其他適當處所輔導。 李明鴻指出,兒童鮮少犯下重大犯罪,以過去10年為例,僅一名兒童犯下殺人罪,且為從 犯,非主嫌;而從犯罪類型來說,前3名分為竊盜、妨害性自主、傷害罪,以2018年的統 計來看,分為87件(2名安置)、43件、19件。另外,19日起,兒童的前科紀錄及有關資 料將全數塗銷。 李明鴻說明,即使是單純的兒童觸法事件,被害人一般而言仍會報警,警察收案後,須通 報校方及家長前來處理,校方認為有必要,應轉報社政單位協助;若是兒童與成年人共同 犯罪的案件,雖然兒童不再進入司法程序,惟仍屬證人,警察可視情況為其製作筆錄。 司法院少年及家事廳廳長謝靜慧解釋,本次修法是為了回應兒童權利公約國家報告,建議 應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而非「少事法」處理兒童觸法行為,19日起,兒 童觸法事件將由教育與社政體系分依「兒權法」及「學生輔導法」處理,不再移送少年法 庭。 兒童觸法且原生家庭已失去輔導教育功能,「少年法庭」法官原可依少事法裁定安置,而 未來這類案件不再進入司法系統,責任即回歸到監護人肩上,監護人如認為無法負起較佳 的教養責任,可通報所屬縣市政府,由社政單位進行緊急安置,超過96小時的話,則報請 「家事法庭」裁定通常安置,期限最長可到成年(20歲)。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199484 -- 英國老人在海關翻找護照,動作很慢找了很久,女海關尖酸的問:你來過法國? 英國老頭說:我只來過一次。女海關更尖酸的問:你來過怎麼不知道提前拿護照? 老頭:我上次來時沒檢查護照。 女海關高聲叫道:不可能!英國佬來法國我們永遠都要檢查護照! 老頭:44年登陸時候,海灘上可一個法國人沒見著... 旁邊德國老頭說:是的,這個我能證明,當時灘頭確實一個法國人都沒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9.14.175.14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Examination/M.1592436920.A.38E.html

06/18 12:08, 3年前 , 1F
開啟蝴蝶吸子
06/18 12:08, 1F

06/18 23:14, 3年前 , 2F
這標題...未滿14本無刑責,何來除罪之有,況少事法的精
06/18 23:14, 2F

06/18 23:14, 3年前 , 3F
神包含去標籤化,新聞標題卻偏偏採用這種標籤字眼= =
06/18 23:14, 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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