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出租耕地徵收問題

看板Examination作者 (唬爛56)時間4年前 (2020/02/22 13:41), 編輯推噓0(002)
留言2則, 2人參與, 4年前最新討論串1/1
各位好,有個問題想跟大家請教: 依據平權條例11條,耕地租約被徵收的補償方式,是由政府補貼改良土地費及尚未收穫農 作物給承租人 而土地所有權人則是補償地價扣除「土地增值稅」餘額的1/3給承租人 問題是,在土地徵收的情況下,不是免徵土增稅嗎?為何還要扣土地增值稅呢?麻煩各位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9.10.135.15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Examination/M.1582350097.A.027.html

02/22 17:05, 4年前 , 1F
因為民國83年以前徵收是要課增值稅的,可以把它當成0就好
02/22 17:05, 1F

02/25 00:13, 4年前 , 2F
會問這種問題...想必你一定沒上過基哥的課 XD
02/25 00:13, 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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