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業]108地特戶籍法問題
各位版友們好,想請教今年地特戶籍法的考題
分別是16 17題,有關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
16.
A 國人甲男在 B 國與 B 國人乙女結婚後,又在我國與我國人丙女結婚。關於甲、丙間婚
姻是否有效,我國法院應如何適用法律?
(A)適用A國法
(B)適用中華民國法
(C)甲男適用 A 國法,丙女適用中華民國法
(D)甲男得適用 A 國法或中華民國法
答案:C
這題疑惑的點是要依 婚姻的成立 還是效力
涉外47:
婚姻之效力,依夫妻共同之本國法;無共同之本國法時,依共同之住所地
法;無共同之住所地法時,依與夫妻婚姻關係最切地之法律。
依此 我覺得答案是B
涉外46:
婚姻之成立,依各該當事人之本國法。但結婚之方式依當事人一方之本國
法或依舉行地法者,亦為有效。
46 條看書是併行適用,所以看起來答案是C
但我不知道要如何分辨問的是婚姻的成立 還是效力?
還是其實沒那麼複雜?
17.
A 國人甲在我國工作居住多年,近來有痴呆現象,甲之子乙(B 國人)欲任其監護人並聲
請法院對甲為監護宣告,關於甲之監護宣告,我國法院應如何適用法律?
(A)適用 B 國法
(B)適用 A 國法
(C)適用中華民國法及 A 國法
(D)選擇適用中華民國法或 A 國法
答案:C
涉外12:
凡在中華民國有住所或居所之外國人,依其本國及中華民國法律同有受監
護、輔助宣告之原因者,得為監護、輔助宣告。
前項監護、輔助宣告,其效力依中華民國法律。
看書是寫準據法採 本國法主義併用宣告地法主義(累積適用) (也就是答案C)
效力之準據法 :採宣告地法 主義 (也就是中華民國法律)
疑惑的點同上題, 不知道該怎麼判斷題目問的點,單依法條看,
我覺得是中華民國法律,但沒這個選項。
以上希望了解的板友能抽空幫忙解答,因本人做了一些歷屆試題及參考課本後,
一直不太明白,本身準備國考時間沒有很久,希望如果問題很簡單,
也請提點我一下。 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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