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 108智財律師心得

看板Examination作者 (pinoryan)時間4年前 (2019/12/17 15:03), 4年前編輯推噓12(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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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前言 大學為清大人社,第一專長是文學,第二專長才是法律,大約修了30學分 研究所就讀清大科法。 (二)成績 憲法與行政法:109.5 刑法與刑事訴訟法:110.5 國文:59 商法:56.5 民事法(一):72.5 民事法(二):66.0 智財:44.5 總分:518.5(錄取標準:478.5分) (三) 讀書方式與選書不多贅述,因為因人而異 基本上是高點函授+體系書及解題書 一試前有唸完二次體系書加解題書 二試前所有解題書唸了三次 (四)考卷答案 在準備與等待放榜時十分無助,總想看看人家答案是怎麼寫才到足夠上榜的分數 但除了所謂解題書及補習班解答看起來夢幻的答案 好像比較少屬於像我這種一般人考場上的答案 因此想趁現在還有記憶和大家分享得分比較高的科目大概寫的內容 1.憲法與行政法 第一題(得分:54) (一)主委D,法務部長E,檢察官F,董事長Y是否有出席或列席財政委員會備詢 之義務 A.主委D 金管會係獨立機關(註:其實不是,在考場寫錯了)依法應獨立行使職權,惟依據釋字 613之意旨,縱屬獨立機關仍應秉持行政一體,由行政院對立法院負責,因此主委D仍須受 立法院監督,有備詢義務 B.法務部長E 依據憲法第67條,各委員會得邀請政府人士到會備詢 所謂政府人士應該含法務部長E,由代表民意之立法院監督行政以達成五權分立 C.檢察官F 檢察官係獨立行使職權,並有準司法權之性質,依據釋字530號司法獨立之法理,檢察官 應不負備詢義務 D.董事長Y 依憲法67條,得邀請董事長Y到會備詢,惟立法院係代表民意監督行政之機關,故對於人 民而言並無有監督權限,故董事長Y不負備詢義務。 (二)有無依據提供以下文件 有答出325 585 729,但具體內容只記得些許關鍵字,就硬寫,結果看來還行 (三)記者會 以行政權核心不斷跳針,然後搭配行政程序法當作實體法依據 第二題(得分:55.5) (一) 1.上開主張或辯詞是否有理由 首先定性係爭規定與土地登記規則 然後443>394>論述應採嚴格法律授權>函攝 2.違憲理由 基本違憲審查的脈絡寫 財產權J400>法律保留443>授權394>明確384>手段目的(重要財產採中度) 在這邊太想寫平等權,所以硬多寫了整段的平等權審查 (二) 1.行政處分訴訟類型及實體法依據 訴訟類型>撤銷訴訟 實體法依據>我寫行政程序法117條 2.事實行為訴訟類型及實體法依據 訴訟類型>一般給付之訴 實體法依據>我寫J515 公法上結果除去請求權 3.雖屬事實行為,違反法律保留是否有依據 這題當下不知道再考什麼,硬是先寫了法律保留係消極依法行政 然後J443層級化法律保留原則亦適用於事實行為 接著我接J390J530>該註記所依據係行政規則>法官不受拘束>得主張法律保留逕不予適用 2.刑法刑訴(刑法54.5 刑訴56) (一)刑法 刑法就是三段審查從頭到尾,覺得特別重要的是有寫出哪個事項應該寫在三段論中的哪一 部分,例如義憤放在罪責審查而非另開一罪,中止放在個人中止刑罰事由寫,至於競合我 只有很簡單的操作想像競合跟法條競合,完全未提及擬答那些困難的見解 (二)刑訴 第二小題有翻出169條,我將整個題目搭配169條切出三個瑕疵,分別是未聽取意見、未供 被告閱覽、未給予詰問,前二者認為已有律師實體辯護故治癒,依據380條法律效果不得 上訴,但詰問是憲法上權利,依據J762之法理,非任何權利均得由律師代為履行,況所謂 對質詰問是指當事人親自面對面全方位至少詰問證人一次之機會,故依據380條反面解釋 ,得上訴第三審 3.商法(保險法15分) 只有保險法與補習班擬答方向完全不同,以為完了,就契約有無停效認為是130準用116 ,然後依據116條所謂契約另有約定開始解釋,函攝題目是季繳>原本可以免催告義務, 但題目未說有另訂>保險公司仍有催繳義務,再來依據116條2項開始算契約停效跟復效時 間 保險責任的部分有先說明不是64條問題,然後開始寫127條 4.民法一(得分72.5) 第一小題有引出法人存續、董事長義務部分,但對於28條在考場上太緊張,直接當成請求 權基礎寫,所以通篇應該都是錯的。 第二小題先寫106年第3次認為借名登記的被借名人是所有權人>故本題不涉及184 177等問 題 繼承>類推適用225>225範圍>550條返還>時效>125條15年>起算應為550條發生時 (五)心得   感謝一路上摯愛我與我摯愛的人們,去年生病到落榜頹靡了很久,感謝同學拉我進讀 書會,為了不成為讀書會的地雷而開始認真念書,永遠記得生病時媽媽抱著我一起落淚的 時刻,再到放榜時媽媽的擁抱,請相信不論現實多麼艱難,總還會有那麼些你愛的與愛你 的人,在等你並陪伴你。 (六)附註   準備途中很感謝有讀書會的幫忙與推力,如果有考生需要類似的幫助(幫忙找題目、 討論答案或是能力所及的回答問題,歡迎站內信)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3.161.20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Examination/M.1576566238.A.7B5.html ※ 編輯: pinocson (101.13.161.208 臺灣), 12/17/2019 15:07:06 ※ 編輯: pinocson (101.13.161.208 臺灣), 12/17/2019 15:18:37

12/17 15:44, 4年前 , 1F
恭喜
12/17 15:44, 1F

12/17 15:53, 4年前 , 2F
12/17 15:53, 2F

12/17 16:12, 4年前 , 3F
有分享解題推 已收藏
12/17 16:12, 3F

12/17 16:31, 4年前 , 4F
推許律
12/17 16:31, 4F

12/17 16:46, 4年前 , 5F
民事(一)考很好耶
12/17 16:46, 5F

12/17 17:15, 4年前 , 6F
恭喜
12/17 17:15, 6F

12/17 17:43, 4年前 , 7F
推學弟!真的很強!
12/17 17:43, 7F

12/17 18:58, 4年前 , 8F
恭喜
12/17 18:58, 8F

12/17 21:47, 4年前 , 9F
推人社
12/17 21:47, 9F

12/18 02:04, 4年前 , 10F
恭喜恭喜!!
12/18 02:04, 10F

12/18 12:49, 4年前 , 11F
恭喜!!!
12/18 12:49, 11F

12/27 20:59, 4年前 , 12F
推同學
12/27 20:59, 12F
文章代碼(AID): #1T-7tUUr (Examin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