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業] 民訴選擇題一題

看板Examination作者 (我愛櫻桃派)時間4年前 (2019/07/12 18:50), 編輯推噓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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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第一審法院為原告部分勝訴、部分敗訴之判決,被告不服提起上訴,原告得 於其上訴期間屆滿後,就其敗訴部分,提起附帶上訴 (B)第一審法院依原告備位聲明為其勝訴之判決,被告提起上訴後,第二審法院 認原告(被上訴人)之備位請求為無理由時,應審理原告(被上訴人)之先 位請求 (C)原告甲依據A、B兩請求權,請求法院擇一判決命被告乙給付300萬元,第一審 判決認A請求權有理由,為甲勝訴之判決。乙不服提起上訴,第二審法院認A 請求權無理由時,應審理B請求權為有理由。 (D)甲依據買賣契約起訴請求乙移轉A地所有權,第二審法院審理時,乙抗辯甲尚 有價金300萬元未給付,第二審法院判命乙應於甲給付300萬元之同時,將A地 所有權移轉登記與甲,甲僅就命其給付逾100萬元部分提起上訴,第三審法院 認甲之上訴有理由時,應將第二審判決全部廢棄發回。 答案:B 解析:就先位請求部分,原告並未提起上訴或附帶上訴,故該部分即不在上訴 範圍內,若第二審法院審理後認為備位請求為無理由時,應即為原告敗 訴之判決,而不得就先位請求部分加以審理,(B)選項錯誤。 我的疑問是:原告一審獲得備位勝訴的判決,沒辦法就先位敗訴部分上訴,要是 也沒有附帶上訴,法院真的就沒辦法去審理先位之訴了嗎?若是二 審法官認為備位無理由,又是150萬元以下的財產訴訟時,這案件就 原告敗訴確定,對於原告不會很不公平嗎?實際運作上,先位之訴敗 訴的原告對於被上訴的案件,果需就先位之訴附帶上訴以避免這種情 況嗎? 先謝謝大家的回答。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4.169.12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Examination/M.1562928631.A.276.html

07/12 19:22, 4年前 , 1F
不會不公平啊,原告自己要是覺得先位之訴有這麼重要,就會
07/12 19:22, 1F

07/12 19:22, 4年前 , 2F
提上訴或附帶上訴了,既然他不提,二審法院受到445、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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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2 19:22, 4年前 , 3F
的限制,本來就只能以當事人聲明不服的範圍也就是被告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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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2 19:22, 4年前 , 4F
的備位之訴的部分為審理,這個情形沒有一審先位贏上訴二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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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2 19:23, 4年前 , 5F
備位之訴有沒有附隨一體性的問題,很單純回歸處分權主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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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2 19:23, 4年前 , 6F
來思考就行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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