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業] 刑法毀損贓物問題

看板Examination作者 (Athena Raider)時間7年前 (2018/08/29 19:26), 7年前編輯推噓4(406)
留言10則, 6人參與, 7年前最新討論串1/1
各位先進好 題目出自90年書記官 甲於某夜凌晨時分,攜帶鋼鋸,潛入乙宅行竊,得古董花瓶一座。返家後,發覺竟為贗品 ,一氣之下重摔毀該花瓶,問甲刑責 加重竊盜跟侵入住居這部分沒問題 想請問對於重摔毀花瓶的部分 艾倫老師的講義是寫毀損+侵占都成立 之後競合時,因毀損+侵占是竊盜後之利用行為,屬不罰後行為 僅論加重竊盜 老師的論述很說服我 理解上沒什麼問題 但查了一下資料發現有其他老師的擬答不成立侵占和毀損 因為該財產法益在竊盜時就已經被破壞了,沒有成立犯罪之必要 今年107高考也有一題類似的(手機案),也有部分考生跟老師認為不成立侵占+毀損 想請教各位前輩採哪種看法比較好? 謝謝 -- Sent from my Windows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8.32.99.4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Examination/M.1535542009.A.25C.html

08/29 20:33, 7年前 , 1F
不罰後行為
08/29 20:33, 1F
您也是偏採艾倫老師的見解嗎 ※ 編輯: kobe30732 (111.82.11.189), 08/29/2018 20:36:48 ※ 編輯: kobe30732 (111.82.11.189), 08/29/2018 20:37:34

08/29 21:45, 7年前 , 2F
侵占怎麼成立 竊盜不可能是因法律或契約原因持有吧
08/29 21:45, 2F
侵占有兩說 學說採競合解決 不法原因持有也算

08/29 22:48, 7年前 , 3F
不可能侵占,版面跟時間有限,根本不要討論
08/29 22:48, 3F
好吧我又混肴了

08/29 22:53, 7年前 , 4F
Google 竊盜後毀損
08/29 22:53, 4F

08/29 22:54, 7年前 , 5F
本題在竊盜有客體錯誤問題,要稍加帶過
08/29 22:54, 5F
※ 編輯: kobe30732 (111.82.11.189), 08/29/2018 23:27:55

08/29 23:35, 7年前 , 6F
竊盜後的毀損怎麼會沒有論罪的必要呢?你偷了我的心是一回
08/29 23:35, 6F

08/29 23:35, 7年前 , 7F
事,但你又傷了我的心,是罪加一等啊。怎麼想傷心都不是偷
08/29 23:35, 7F

08/29 23:35, 7年前 , 8F
心的伴隨行為吧。
08/29 23:35, 8F

08/30 00:12, 7年前 , 9F
採學說見解的話有可能侵占吧?不過會被竊盜競合掉就是了
08/30 00:12, 9F

08/30 07:08, 7年前 , 10F
其實就是甲說乙說不同結論而已
08/30 07:08, 10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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