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報] 107年警察人員升官等考試

看板Examination作者 (RED)時間5年前 (2018/07/14 07:19), 編輯推噓3(300)
留言3則, 3人參與, 5年前最新討論串1/1
[情報] 本分類適用於發表各種考試相關資訊、國考相關新聞、 大法官釋字、法律增修等等。 107年警察人員升官等考試 https://goo.gl/zKj4pN 考選部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7年7月13日 發文字號:選高三字第1071400304號 主旨:舉辦107年警察人員升官等考試。 依據:公務人員考試法第18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考試等級及類科:警正警察官升官等考試,設行政警察人員、消防人員、海岸巡防人 員等3類科。 二、考試日期:107年11月3日(星期六)至4日(星期日)。 三、考試地點:設臺北、臺中及高雄等3考區同時舉行。 四、報名有關規定事項: (一)報名日期:自107年7月24日(星期二)起至8月2日(星期四)下午5時止。 (二)報名收件截止日期:須於107年8月3日(星期五)前(郵戳為憑),以掛號郵寄報名 表件,始完成報名程序,逾期或未寄達者,則考試報名無效,不得補件。 (三)報名郵寄地點:11602臺北市文山區試院路1之1號考選部高普考試司第三科。 (四)報名方式: 1、採「網路報名並免繳應考資格證明文件」方式辦理,應考人請先下載應考須知詳細閱 讀後,登入考選部國家考試網路報名資訊系統(http://register.moex.gov.twhttp://register.moex2.nat.gov.tw)報名。 2、應考人於網路報名系統完成報名資料登錄後,將由系統主動提示訊息,無須繳交報名 書表、身分證件及應考資格等書面證明文件,但仍應於規定期限內列印繳款單或線上繳費 ,繳款證明由應考人自行妥善留存。 3、如經前項系統提示「須繳驗應考資格證明文件」者,請務必下載報名表件,並附繳相 關證明文件(如姓名罕見字申請表、特別照護措施申請表、應考權益維護措施申請表、身 分證件、留職停薪及復職證明書影本等),掛號郵寄報名表件至指定地點,始完成報名程 序。 五、本考試各類科之應考資格、應試科目、試題題型、成績計算、及格方式與其他有關事 項,均詳載於本考試應考須知。 -- 預祝大家金榜題名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2.125.7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Examination/M.1531523942.A.37D.html

07/23 19:42, 5年前 , 1F
為何報名費爆增如此貴
07/23 19:42, 1F

07/25 20:05, 5年前 , 2F
對啊,誇張的貴
07/25 20:05, 2F

08/10 17:25, 5年前 , 3F
一個不爽不要報的概念
08/10 17:25, 3F
文章代碼(AID): #1RIJDcDz (Examin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