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公文中的阿拉伯數字佔格數目 "〇"的使用

看板Examination作者 (no)時間5年前 (2018/07/11 17:34), 編輯推噓6(606)
留言12則, 7人參與, 5年前最新討論串1/1
突然發現公文教材沒特別講到的。 如果文書內容關於某些數目,若不以阿拉伯數字,而以國字表示-- 例如提到依民法(假設)第110條辦理云云, 一、請問(公文考試,不是民法考試)公函或公告中對於這個法條號碼要寫: 1.民法第110條,或 2.民法第一一〇條,或 3.民法第一一零條,或 4.民法第一百一十條? ps.附帶請教: a.公文寫作準則是否有容許凡是只要是數字,公文中「都可以用阿拉伯數字」寫? b.(跟寫法條號碼無關,其他情況)若是要以國字呈現「數字」中的「零」,請問 可以改為寫成「〇」嗎? 二、上述民法「110」或民國「107」讓我想到,公文稿紙一個格子內,教材以往在民國100 年前,都例示為一個格子寫入2阿拉伯數字,這在民國「99」年以前都行得通。 1.但100、101....以後,是將3個阿拉伯數字都塞在同一格嗎?或分散在兩格? 2.但如果公文提到「金額」,例如公文考試題目就「印」為(阿拉伯數字)2345元、 1234567元等等,我們在稿紙上,「2345」、「1234567」等數目,要以幾個格子因應? 我的公文教材太舊,找不到說法。所以請板上網友解說,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39.116.23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Examination/M.1531301650.A.BBD.html

07/11 17:35, 5年前 , 1F
搜尋文書處理手冊
07/11 17:35, 1F

07/11 18:32, 5年前 , 2F
記得這個不影響
07/11 18:32, 2F

07/11 18:33, 5年前 , 3F
內文才是重點,有同事考20分真神人
07/11 18:33, 3F

07/11 20:05, 5年前 , 4F
數字以阿拉伯數字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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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1 20:05, 5年前 , 5F
O不可替代0,實務上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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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1 20:19, 5年前 , 6F
我記得是以前王澤鑑早期的書 因為編排軟體關係 0太醜 才用大O
07/11 20:19, 6F

07/11 20:19, 5年前 , 7F
現在連判決都用阿拉伯數字的0了 而且後來有些教科書也用0
07/11 20:19, 7F

07/11 20:19, 5年前 , 8F
基數格 基本上就是空半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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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1 22:57, 5年前 , 9F
沒差,格式基本的正確,其他細節順眼工整就好
07/11 22:57, 9F

07/12 11:21, 5年前 , 10F
第二章 第一節 第6條
07/12 11:21, 10F

07/12 11:23, 5年前 , 11F
實務上我是直接寫零
07/12 11:23, 11F

07/12 20:38, 5年前 , 12F
數字寫在一格就對了,像107佔一格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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