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業] 民法連帶債務分擔額求償問題

看板Examination作者 (dominie)時間6年前 (2018/02/22 23:14), 編輯推噓2(203)
留言5則, 3人參與, 6年前最新討論串1/1
大家好! 在研讀民法第281條規定時,遇到ㄧ個問題,查詢實務見解仍無法完全解答,希望能與版 友討論! 例子: 甲、乙二人對丙負100萬元之連帶債務,二人內部分擔比例為1:1,甲已向丙清償60萬元, 試問甲可向乙請求分擔的數額為多少? 想法ㄧ: 二人平均分擔,故甲可向乙求償30萬元。 想法二: 甲、乙本各應分擔50萬元,故甲只能向乙請求10萬元。 我的想法是偏向二,還望其他版友解惑,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83.158.22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Examination/M.1519312449.A.BD4.html

02/22 23:30, 6年前 , 1F
記憶中有寫過選擇題是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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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3 15:24, 6年前 , 2F
02/23 15:24, 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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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今天剛好清償100萬元的時候,甲可以向乙要50萬元,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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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應該是內部比例而不是分配額。所以套到這個案子上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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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4 08:21, 6年前 , 5F
個人看法認為應該是第一種想法比較妥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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