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業] 收養成立的旁系血親五親等不能結婚?

看板Examination作者 (蘋果瀏覽器)時間8年前 (2018/02/02 20:56), 8年前編輯推噓2(200)
留言2則, 2人參與, 8年前最新討論串1/1
第 983 條 與左列親屬,不得結婚︰ 一、直系血親及直系姻親。 二、旁系血親在六親等以內者。但因收養而成立之四親等及六親等旁系血 親,輩分相同者,不在此限。 今天讀身份法的時候突然想到這個問題 為什麼收養關係成立的旁系血親四等、六等可以結婚 卻跳過了五親等呢? 國考應該不會考 (也可能這個問題太簡單了只是我想不出來) [課業] 國考課業相關問題,歷屆考題的討論,如學理觀念的釐清。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2.121.19.23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Examination/M.1517576203.A.CD6.html ※ 編輯: SafariHunt (122.121.19.232), 02/02/2018 20:59:36

02/02 20:58, 8年前 , 1F
輩分不會相同
02/02 20:58, 1F
Thanks!我剛才想到~要跑回來偷刪文時你就回了XD ※ 編輯: SafariHunt (122.121.19.232), 02/02/2018 21:17:18

02/03 17:29, 8年前 , 2F
看到問題的第一個反應也是輩分不會相同XD
02/03 17:29, 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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