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關於行政程序重開

看板Examination作者時間8年前 (2018/01/23 03:41), 編輯推噓2(203)
留言5則, 2人參與, 8年前最新討論串1/1
各位大大好 我做到程序重開的題目時, 不太了解行政程序法第128條第1項但書所說的重大過失是什麼意思。 以第2款的情況來說,相對人在救濟期間經過後發現新證據,那要證明並非因重大過失而未 能在行政程序或救濟程序中主張,意思是要證明他是在期間經過後發現的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0.28.97.9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Examination/M.1516650111.A.F6C.html

01/23 08:37, 8年前 , 1F
新證據新事實都是發生在救濟期間之後 ex:某人申請在河川
01/23 08:37, 1F

01/23 08:38, 8年前 , 2F
地建置養豬場 主管機關駁回申請 惟於救濟期間過後發生重
01/23 08:38, 2F

01/23 08:39, 8年前 , 3F
大風災導致河川改道 此即為一例
01/23 08:39, 3F

01/23 18:06, 8年前 , 4F
又是養豬場 有種技士感
01/23 18:06, 4F

01/23 19:59, 8年前 , 5F
因為我也才剛聽署署上課講嘛~
01/23 19:59, 5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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