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業] 105鐵路特考員級地政民法物權編概要

看板Examination作者 (艾嫚.娜塔莎)時間8年前 (2017/09/13 22:07), 編輯推噓4(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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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目: 甲登記為A地所有人,出賣A地於乙。試問: (三)甲移轉A地所有權於乙,登記乙為A地所有人,但遲不交付A地    於乙,乙請求甲返還A地,有無理由? 擬答:乙請求甲返還A地,理由。 我覺得好像擬答解錯了? 我的想法: 按373,此時甲仍對A地有使用收益權,尚未交付A地於乙前,乙不能 以A地所有人之地位請求甲返還A地,且乙未曾取得A地,何來請求「 返還」?? 此際乙僅能依348請求出賣人甲履行交付A地的義務,殊無以767請求 甲返還A地之可能。 是醬嗎???謝謝大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8.237.62.3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Examination/M.1505311626.A.4CB.html

09/13 22:30, , 1F
72年台上253號判決 我也覺得沒交付給買受人前 出賣人
09/13 22:30, 1F

09/13 22:30, , 2F
不是無權占有
09/13 22:30, 2F

09/13 23:07, , 3F
我認為 不動產是以登記為要件,不以交付為要件
09/13 23:07, 3F

09/13 23:07, , 4F
758 759-1
09/13 23:07, 4F

09/14 09:48, , 5F
已辦竣移轉登記地就用物上請求權767
09/14 09:48, 5F

09/17 21:40, , 6F
謝謝
09/17 21:40, 6F

09/17 21:51, , 7F
1F正解 此處之甲難謂為無權占有 且所有物返還請求權
09/17 21:51, 7F

09/17 21:53, , 8F
要件之一為須無占有之正當權源 既非無權占有 何來請求
09/17 21:53, 8F

09/17 21:56, , 9F
「返還」?今年地政士民法好像也有考類似觀念……
09/17 21:56, 9F
文章代碼(AID): #1PkJkAJB (Examin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