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業] 民事訴訟法官迴避範圍
民訴32條第7款
關於推事迴避事由到底範圍有無包括「言詞辯論」?
小妹看許政大最新版的民事訴訟法頁2-44
包括:終局判決、中間判決等法官行「實質審理」之程序。
(許政大上課時說實質審理即言詞辯論程序)
看何蓁的與民事訴訟法有約解題趣頁81,「不含言詞辯論」。
看高點絕版書林律師的民事訴訟法經典題型頁2-27
(以50元向某法官購得)
「若僅參與言詞辯論,則非屬參與裁判,無庸迴避」
所以到底有參與言詞辯論的法官有無迴避適用?霧煞煞 懇請大大指點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42.41.1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Examination/M.1504706199.A.8C1.html
推
09/07 07:14, , 1F
09/07 07:14, 1F
→
09/12 21:44, , 2F
09/12 21:44, 2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