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業] 104年司法五等-公民

看板Examination作者 (那粉紅色的波浪光太美麗)時間6年前 (2017/07/24 22:58), 編輯推噓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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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慧與阿志是一對夫妻,生有天賜、良緣兩名子女。 天賜婚後兩年因病過世,留下遺孀及其兒子添財,隨後不久, 阿志為了返鄉探望年邁的母親罔市,不幸發生車禍而身亡,死後共留有 120 萬元的遺產。針對上述案例,在不考慮夫妻婚後剩餘財產差額分配的情況下, 依現行民法之規定,有關阿志的法定繼承人及其應繼分,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添財應可繼承阿志 20 萬元的遺產 (B)阿慧應可繼承阿志 60 萬元的遺產 (C)良緣應可繼承阿志 40 萬元的遺產 (D)罔市應可繼承阿志 30 萬元的遺產 考選部答案給C 可是阿志的法定繼承人應該只有阿慧跟良緣 答案為何不是B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4.7.17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Examination/M.1500908284.A.B68.html

07/24 23:01, , 1F
添財可以代位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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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4 23:17, , 2F
補充一樓 民法1140條 因為代位繼承 所以繼承人有三個
07/24 23:17, 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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