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業] 102年普考戶政民法關於時效

看板Examination作者 (fanfander)時間7年前 (2017/06/13 14:34), 7年前編輯推噓3(306)
留言9則, 5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http://i.imgur.com/cBBtPV7.jpg
本週開始看考古題(好晚喔 看到這題卡關,因為高點跟公職王的擬答完全不同,上來請民法達人幫忙。 高點:本題甲住院期間費用適用民法127條時效2年不行使消滅。 公職王:住院費用不是醫生診費,不適用127條,適用125條。 這兩種說法得出的結果完全不同,我醉了Orz求解惑。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40.226.20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Examination/M.1497335671.A.296.html

06/13 14:43, , 1F
2年啦
06/13 14:43, 1F
※ 編輯: hungyitsao (223.140.226.200), 06/13/2017 16:42:20

06/13 18:41, , 2F
兩種說法分開討論應該會20分起跳
06/13 18:41, 2F

06/13 18:42, , 3F
沒規定一個題目只能用一個主條文
06/13 18:42, 3F

06/13 22:59, , 4F
我當初好像也只有寫2年這條而已 還是拿2X分 XD
06/13 22:59, 4F

06/13 22:59, , 5F
重點還是在於論述過程
06/13 22:59, 5F

06/14 00:42, , 6F
你不寫兩年的話,那時效中斷的考點就不見了。
06/14 00:42, 6F

06/14 00:44, , 7F
對吼還有時效中斷這件事...
06/14 00:44, 7F

06/14 00:45, , 8F
如果兩個說法都寫的話是寫學說a.學說b嗎最後結論再選
06/14 00:45, 8F

06/14 00:45, , 9F
一個來申論
06/14 00:45, 9F
文章代碼(AID): #1PFuTtAM (Examin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