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考試院通過 修正錄取公務員訓練辦法

看板Examination作者 (CY)時間8年前 (2017/04/13 21:22), 編輯推噓6(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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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院通過 修正錄取公務員訓練辦法 新聞網址:http://tinyurl.com/kwwwngk 2017-04-13 15:32聯合報 記者鄭媁╱即時報導 考試院院會今上午通過「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及「高階公 務人員中長期發展性訓練辦法」第4條及第13條修正草案。除調整錄取公務員的訓練課程 成績的配分比例,未來若有不可歸責事由請假、導致無法參加測驗者,經保訓會核准後可 調整測驗時間。 「訓練辦法」修正草案將於近日內函請行政院及司法院同意會銜修正發布;發展性訓練辦 法第4條及第13條修正草案,則將於近日內修正發布。 為精進考試錄取人員訓練相關措施及因應實務作業需要,考試院表示,訓練辦法草案將調 整基礎訓練關於本質特性及課程成績之配分比例; 針對因不可歸責事由請假,致無法參 加測驗,且未達應予停止訓練規定者,為兼顧其權益、避免訓練資源浪費及基於人道考量 ,增訂「得經保訓會核准調整測驗時間」的規定。 草案同時規範受訓人員實務訓練或性質特殊訓練成績,經訓練機關(構)學校評定為不及 格時,於保訓會核定訓練成績前,視為訓練期間。 考試院表示,為使考試錄取人員於訓練期間經懲處後,仍有機會將功抵過,草案也修正訓 練期滿獎懲相互抵銷後,累積達一大過,始符合廢止受訓資格要件,以及保訓會作成廢止 受訓資格處分前,均得為必要的查處及進行方式等規定。 此外,為使高階公務人員中長期發展性訓練的訓期,能配合訓練需求及課程整體規畫,並 減少對公務的影響,「訓發展性訓練辦法」也通過修正,將訓練期間由6個月改為1年。另 為符合實際需要及維持彈性,草案也修正總結評鑑方式,將以受訓人員整體面向進行綜合 考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4.11.240.6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Examination/M.1492089741.A.9F1.html

04/13 22:39, , 1F
有人可以翻譯一下嗎 重點是?
04/13 22:39, 1F

04/13 22:52, , 2F
看ㄧ看沒考點阿,結案。
04/13 22:52, 2F

04/13 23:04, , 3F
應該是聽說今年有人考試那天剛好要生了
04/13 23:04, 3F

04/13 23:48, , 4F
所以是受訓時間延長嗎?
04/13 23:48, 4F

04/14 08:06, , 5F
基礎訓結訓考試,如遇不可抗力因素,考試可以改期吧...
04/14 08:06, 5F

04/14 08:36, , 6F
這考銓有機會突襲出題吧 其他類科是沒差
04/14 08:36, 6F

04/14 08:40, , 7F
高階公務員那段我是覺得有點機會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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