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題] 人不住戶籍地,寄存送達之處分效力?

看板Examination作者 (Lissle)時間7年前 (2017/04/13 21:06), 編輯推噓3(3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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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聽到的處分送達效力問題,煩請板上先進不吝撥冗賜教: 親戚住外地,戶籍地是空屋,汽車燃費使用費的催繳通知書(雙掛號) 寄存送達,沒人收,隨後產生逾期繳納的一筆罰鍰。要免除罰鍰,可向 監理機關出具該催繳通知書送達時,人不住戶籍地的證明(寄到實際居 住地的多份帳單等,帳單前後期間涵蓋通知書送達時間),監理機關會 依據行政罰法第19條予以免罰。 請問人長久沒住戶籍地,催繳通知書(行政處分)之「寄存送達」有效 嗎? 監理機關予以免罰,此行政行為屬「撤銷」還是「廢止」處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9.127.167.22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Examination/M.1492088804.A.1BE.htmlLissle:轉錄至看板 LAW 04/13 21:24

04/13 22:01, , 1F
寄存送達有效 提出反證得廢止 除非你一開始就有在監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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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3 22:01, , 2F
站登記應送達之地址而監理所站未依該地址寄送則得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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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3 22:01, , 3F
訴願)後撤銷之 有錯請指正...
04/13 22:01, 3F

04/13 22:54, , 4F
告訴你拉 實務上國內只要寄到 死都會讓你變有效
04/13 22:54, 4F

04/13 23:14, , 5F
為什麼帳單會到居住地?使用費在戶籍地@@?
04/13 23:14, 5F

04/13 23:25, , 6F
樓上那很常見阿,機關原則上都寄戶籍地
04/13 23:25, 6F

04/13 23:50, , 7F
牌照稅帳單?牌照稅是稅捐單位寄發不是監理所唷,監理所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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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3 23:51, , 8F
批挑檔的時候會先挑戶役政系統的戶籍地再若有登記應送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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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3 23:52, , 9F
地則改你登記的地址,另我自己處理的申訴案例只要提出反證
04/13 23:52, 9F

04/13 23:57, , 10F
皆係免罰,而且這種這麼明確的事證自己不處理,搞到訴願 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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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3 23:58, , 11F
訴?
04/13 23:58, 11F

04/14 01:59, , 12F
喔 沒事看我看懂了 "其它帳單"寄到居住地
04/14 01:59, 12F

04/14 02:00, , 13F
我以為是機關 寄完住所地又寄戶籍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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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4 07:31, , 14F
我原文沒表達清楚,其他帳單指的是手機費、信用卡帳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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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4 07:34, , 15F
所以繳費義務人沒跟監理機關登記通信地址,監理機關的催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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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4 07:35, , 16F
通知書之寄存送達即有效,隨後的逾繳罰鍰也有效(?)只是
04/14 07:35, 16F

04/14 07:36, , 17F
民眾提出不住戶籍地的證明,監理機關才依行政罰法第19條予
04/14 07:36, 17F

04/14 07:37, , 18F
以免罰,「廢止」合法的罰鍰處分(?)反之,如監理機關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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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4 07:39, , 19F
知民眾有登記通信地址,卻仍誤寄戶籍地,屬有過失,此催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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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4 07:40, , 20F
通知書、逾繳罰鍰兩個處分皆違法而無效,須「撤銷」?
04/14 07:40, 20F

04/15 17:10, , 21F
送達合法即可
04/15 17:10, 21F
文章代碼(AID): #1OxtVa6- (Examin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