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規] 相關版規之罰則處分

看板Examination作者 (飛影)時間8年前 (2017/04/09 00:00), 8年前編輯推噓5(505)
留言10則, 6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曾經因徵求某東西的我 被退文+永桶 也曾經申訴的我 終於回到版上參與事務 我想說的是 相關罰則之處分 這一兩天 我都在推文裡提及罰則之處分調整 現在終於可以好好的說明 (淚 以下重點: 情節輕微者: 以水桶之處分 最輕至少一年 最重則是一年以上(視情節輕重之斟酌) 再犯者 則是絕不寬貸 與前一次罰則者加重處分 那就是退文+永桶了 情節重大者: 以退文處分(僅退文並無水桶) 再犯者 再次退文+永桶 各位版友們意下如何? 謝謝版友們的指教與回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51.19.22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Examination/M.1491667230.A.AE2.html

04/09 00:01, , 1F
上次150次就可以發言了 水桶一年起跳不如申請新ID
04/09 00:01, 1F

04/09 00:02, , 2F
最輕至少一年 最重則是一年以上 ......
04/09 00:02, 2F
這是我單方面的說法啦! 畢竟覺得 太輕的話 會覺得再犯的可能性 若是有板有更好的建議 也歡迎一起討論! 謝謝樓上二位的指教與答覆! ※ 編輯: linmarkyu (111.251.19.220), 04/09/2017 00:05:15

04/09 00:03, , 3F
請以"板"規自訂標題,不是"版"規,為什麼大家都不遵守?
04/09 00:03, 3F
XDD 已修正! 電腦選字 我真的沒去留意到 我該面壁了!

04/09 00:04, , 4F
至少一年跟一年以上 不就一樣概念XDDD
04/09 00:04, 4F
呃~ 好像是欸! 刑法該重修了!(面壁思過 ※ 編輯: linmarkyu (111.251.19.220), 04/09/2017 00:08:18

04/09 00:06, , 5F
破窗效應 再犯就再抓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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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9 00:10, , 6F
LWK大大,XDDD是什麼意思?請注意版規五、d.使用一個以上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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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9 00:11, , 7F
音符號代替文字或充斥難以辨明意義之亂碼或特殊符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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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9 00:11, , 8F
推噓文者禁言 36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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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9 00:21, , 9F
推 肯定您的建言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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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9 07:48, , 10F
如有機會的話,我會為大家服務,讓板規更有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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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OwGaUhY (Examin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