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民法,脅迫撤銷問題

看板Examination作者 (糕鹽值)時間9年前 (2016/12/30 15:49), 9年前編輯推噓3(304)
留言7則, 4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http://i.imgur.com/bE4atnQ.jpg
題目中的第二題 乙對丙是無償的債權行為有效,物權行為是效力未定無權處分,老師在解題是用類推183 條去解題取回物品。 那我想問是不是也可以用92條的脅迫的撤銷可以對抗善意第三人去解呢? 是老師沒注意到這解法還是我漏掉什麼條件? 跪求神人們解答! 感恩!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206.13.6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Examination/M.1483084142.A.3BF.html

12/30 18:19, , 1F
不行啊,如果你走92條第2項的話,善意第三人就主張801
12/30 18:19, 1F

12/30 18:19, , 2F
、948就好了
12/30 18:19, 2F
92條裡面脅迫的撤銷是《可以》對抗善意第三人的吧?我記得上課是這樣說,所以法條才 沒提到脅迫不得對抗第三人

12/30 18:32, , 3F
適用183的前提是乙要符合182第1項,這題乙用脅迫方式。
12/30 18:32, 3F
可是老師說這情況類推183欸,難道老師講錯嗎? 被弄翻了 ※ 編輯: LONGLONG (180.206.13.63), 12/30/2016 19:17:46

12/30 19:20, , 4F
看到win來信了,超詳細解答,感恩你
12/30 19:20, 4F

12/30 19:51, , 5F
92 2 反面解釋就是脅迫可對抗第三人
12/30 19:51, 5F

12/30 19:52, , 6F
你這是948 801 跟92條2項的競合問題吧
12/30 19:52, 6F

12/30 19:52, , 7F
題目我沒看 不是948+801是物權篇特別規定優先適用
12/30 19:52, 7F
文章代碼(AID): #1OPX5kE_ (Examin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