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郵政法36+刑法202(已解)已刪文

看板Examination作者 (小黑)時間9年前 (2016/08/16 15:21), 9年前編輯推噓3(302)
留言5則, 4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郵政法第36條(其中一項): 意圖供重複行使之用,而於郵票、明信片及特製郵簡之印花或表示郵資已付符誌之上,塗 用膠類、油類、漿類或其他化合物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九千元以下罰 金。其行使之者,亦同。 刑法202條((其中一項): 意圖供行使之用,而塗抹郵票或印花稅票上之註銷符號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 三百元以下罰金;其行使之者亦同 非法律相關科系,不是太清楚該怎麼罰 如果意圖重複使用郵票而犯了這兩條,會怎麼罰? 郵政法是1年以下有期徒刑+9000元 刑法是1年以下有期徒刑+300元 會依照不同法條而重複罰,還是...?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116.1.13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Examination/M.1471332080.A.B85.html

08/16 15:25, , 1F
不同的二條規定,適用範圍有所重疊時,二者間之競合
08/16 15:25, 1F

08/16 15:25, , 2F
以特別法優先於普通法之法理,為競合所以先適用郵政法
08/16 15:25, 2F

08/16 15:26, , 3F
特別法優先適用普通法
08/16 15:26, 3F
謝謝!!

08/16 20:07, , 4F
徒刑,或拘役,或罰金,三者僅其一。。都是主刑啊。
08/16 20:07, 4F
對!@@ 併科才是要被關也要罰錢

08/17 00:52, , 5F
一個是新臺幣一個是銀元
08/17 00:52, 5F
謝謝提醒,長知識! ※ 編輯: Duowa (140.116.68.37), 08/17/2016 13:51:26
文章代碼(AID): #1Nihxmk5 (Examin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