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題] 105高考法律廉政刑訴第三題
[考題] 國考歷屆考題與考題觀念討論(書裡看到的選這個)請附上想法、出處
各位國考版友好,最近做今年高考法律廉政刑訴的題目,第三題我參考公職王上的
解答跟還有程宇老師部落格的解答後,感覺兩者落差蠻大的,但我不知道自己這樣
解對不對?
我自己的答題架構如下,想請版友幫我看看
本題判決違背法令之部分試如下述:
(一)甲是否犯重罪:
1、依刑訴31規定,重罪須有辯護人
2、又是否重罪不以起訴法條為斷,應實質認定。
3、甲之行為應為準強盜罪,故屬刑訴31的重罪,應強制辯護。
(二)甲未受強制辯護違法:
依刑訴31>284>379第七款,違法。
(三)甲應受合議審判:
依刑訴284-1>379第一款,題中甲行獨任制,違法。
補習班老師的解答都不太一樣,讓我有點緊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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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9 21:49, ,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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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can0802: 同樓上 想看題目+1
題目如下
甲涉有侵入住宅竊盜之犯行,經檢察官偵查後,以甲觸犯侵入住宅加重竊盜罪提起公訴,
法院分案行獨任審判。審理時,法官對被告甲告知其涉犯侵入住宅竊盜罪、對法院之訊問
得保持緘默不必違背自己之意思而為陳述及其他權利事項,甲表示不聘請律師後,開始調
查證據,檢察官聲請傳喚被害人A,A到庭結證稱,甲當天竊盜得手準備離開之際,因踢倒
椅子,其被嚇醒,本來想逮捕甲,因甲拔出尖刀作勢揮砍,其無法抗拒,只好任令甲離去
等語。甲表示A之證言屬實,但其因生活困苦,小孩生病,無錢就醫,淪落到行竊,至感
後悔。最後陳述時,甲淚流滿面,請求法官開恩。試問:法院如果當天辯論終結,宣判時
,依攜帶兇器侵入住宅加重強盜罪,論處被告罪刑,其判決有何違背法令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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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9 22:35, , 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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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0 06:20, , 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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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Andpei (101.12.195.50), 08/11/2016 16:2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