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違反優先承買權的損賠是什麼?

看板Examination作者時間10年前 (2015/11/21 20:53), 10年前編輯推噓9(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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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題 共有人優先承買權分成民法426-2條的物權效力跟土地法34-1條第四項的債權效力兩種 違反426-2的效果是不得對抗優先承買權人 違反土地法34-1的效果是共有人如有損害得請求損賠 但是怎麼想都不知道違反優先承買權會造成他共有人什麼損失呢? 如果違反了優先承買的規定不會造成他共有人損失,優先承買權也沒有什麼效力,這樣的 優先承買權有什麼用呢? 例如說今天我和他人共有一筆土地,我和某甲簽訂一個買賣契約出賣我的應有部份,共有 人跳出來說他要優先承買,但我完全不鳥他,繼續完成移轉登記,共有人怎麼吵都沒用, 沒有損失也沒有損賠可以主張 這樣的權利是不是有跟沒有一樣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82.222.5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Examination/M.1448110412.A.4E9.html ※ 編輯: casper831 (111.82.222.56), 11/21/2015 21:15:51

11/21 21:22, , 1F
所失利益的損害
11/21 21:22, 1F

11/21 21:33, , 2F
就債務不履行之損害呀
11/21 21:33, 2F

11/21 21:37, , 3F
之前的案子,有研究過,有法院用如果當初買,現在可得利
11/21 21:37, 3F

11/21 21:37, , 4F
益下去算,具體內容忘了...
11/21 21:37, 4F
總而言之就是履行利益的損害賠償就是了! 但是從違反優先承買權的時點到現在可得利益應該很有限吧?

11/21 21:37, , 5F
想像成一物二賣就好
11/21 21:37, 5F
感謝各位的答覆 ※ 編輯: casper831 (114.46.42.171), 11/21/2015 21:43:13

11/21 22:09, , 6F
債權是債務不履行,損害賠償
11/21 22:09, 6F

11/21 22:09, , 7F
物權是可以請求塗銷登記
11/21 22:09, 7F

11/21 22:19, , 8F
提醒,如果未通知行使,可以以違反保護他人法律用侵權行
11/21 22:19, 8F

11/21 22:19, , 9F
為求償。
11/21 22:19, 9F

11/21 23:13, , 10F
具體內容就是回復原狀,沒有損賠。(偷笑
11/21 23:13, 10F

11/21 23:53, , 11F
包含所受損害及所失利益,需附舉證責任。
11/21 23:53, 11F

11/22 03:57, , 12F
謝謝這麼優質的提問
11/22 03:57, 12F

11/22 13:47, , 13F
賣出當時,與提起訴訟時的市價價差。
11/22 13:47, 13F

11/22 16:21, , 14F
推p大...吸收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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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MK6bCJf (Examin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