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業] 不法之平等

看板Examination作者 (進之)時間8年前 (2015/11/07 23:00), 編輯推噓4(4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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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小弟最近讀到平等原則,對於不法之平等有些疑問,希望各位高手解惑 依照最高行93判1392判例,係指人民不得依平等原則要求 行政機關重複錯誤的作為,亦即行政先例必須是合法的, 若行政機關先前怠於行使職權(違法),人民不得據此要求 行政機關依平等原則對其不作為。 舉例來說,甲、乙各有一棟違建,行政機關決定拆除甲之 違建,甲不得以行政機關未拆除乙之違建,而要求行政機 關依平等原則不得拆除甲之違建。 小弟的疑惑是 Q1.不法之平等是否包含,甲依平等原則要求行政機關 對第三人(乙)為適法之行為(拆除其違建)? Q2.如果不包含,甲是否有要求其作為的權利? 以上,懇請各位高手解答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5.177.12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Examination/M.1446908412.A.10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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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看不太懂你想表達的意思 Q2.請求作為必須人民具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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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權力 參照釋字4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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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來說 法規要有保護公益&特定人意旨+機關有作為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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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請求人 必須為受保護規範的對象(EX鄰人) 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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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 為什麼乙也有違建 你們不拆他先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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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題目說了,甲乙都是違建,甲不能要求行政機關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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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行為人不得主張不法之平等,舉例來說,你騎車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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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警察攔下來,結果你前面那台也違規警察沒攔到他,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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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警察說你要先開前面那個人的之後再抓我,這個是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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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因為你是主張不法之平等,就是你剛開始就是錯的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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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說你先去抓別人再抓我,警察頂多是開完你的罰單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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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抓前面那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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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各位高手,我大概了解了.第一個問題,我的意思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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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可不可以說你你要拆我的可以,但你也要去拆乙的,似乎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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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9也解答了,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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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舉例不是判例所指的情形 判例是說不能將非法行政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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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等地"適用到自己的身上 判例指出平等原則不能這樣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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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國家合法拆除違建 是否能引導出要求一併拆除他人違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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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另一個問題 不在判例討論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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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真要討論 也是不行 因為平等原則並不是"請求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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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7 23:41, , 21F
瞭解,謝謝各位高手
11/07 23:41, 21F

11/08 08:20, , 22F
不能"要求",不過可以去"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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