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題] 稅法-重購退稅

看板Examination作者 (AOA)時間8年前 (2015/09/07 19:46), 編輯推噓4(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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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先生96年4月出售自用房屋 售價500萬 繳納綜合所得稅20萬 97年8月購買自用住宅房屋價格490萬 則97年重購自用住宅可扣抵綜合所得稅多少 (A) 0元 (B) 10萬元 (C) 20萬元 (D) 30萬元 答案是A 不是應該是 500-20=480 490-480=10 10萬元嗎 另外一題 孫先生出售自用住宅用地 該次移轉計徵土地增值稅之地價為500萬元 繳納土地增值稅150萬 他在2年內又重購自用住宅用地 此次移轉計徵土地增值稅之地價為400萬元 若均符合土地稅法第35條之規定 可申請退還土地增值稅額若干 (A) 0元 (B) 50萬元 (C) 100萬元 (D) 150萬元 答案是B 如果按照上題答案 因為400<500 所以退還0元 怎麼又變成 500-150=350 400-350=50 兩題似乎矛盾了 請問哪裡觀念出錯了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43.18.24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Examination/M.1441626403.A.0B2.html

09/07 19:48, , 1F
自用住宅"房屋" 和 自用住宅"土地" 兩者不同喔~
09/07 19:48, 1F

09/07 19:49, , 2F
前者是所得稅、後者是土增稅,算式當然不一樣
09/07 19:49, 2F

09/07 20:24, , 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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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用住宅重購退稅要買價大於賣價
09/07 21:08, 4F

09/08 08:50, , 5F
1.所得稅的重購退稅是用售價(不減除稅額)2.土增税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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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用售價-稅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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