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題] 資產減損迴轉利益

看板Examination作者 (yaevna)時間10年前 (2015/09/06 10:30), 10年前編輯推噓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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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現郝強最新版中的例題與公報的釋例題目類似, 都是先增值後減損,之後又回升,但做法上似乎有些差異(黃色藍色部分), 因此有點混亂,想請問大家的看法與意見。 <郝強課本例題> 大甲公司X1年初以$9,600,000購入一部機器,估計可用8年,無殘值,按直線法折舊。 於X3年底辦理資產重估價,增值金額$500,000。X4年底由於機器使用方式發生變動, 對大甲公司產生不利影響,經評估該機器之可回收金額為$4,560,000。 該公司採淨額法紀錄資產重估價,且「其他權益-資產重估增值」係按折舊比例轉入保留 盈餘,另悉X6年底該資產之可回收金額為$2,590,000,試作X1年~X7年所有分錄。 X4/12/31 X6/12/31 其他權益-資產重估增值 100,000 累計減損-機器 310,000   保留盈餘 100,000 減損迴轉利益 120,000 OCI-資產重估增值 190,000 OCI-資產重估增值 400,000 減損損失 240,000 *9,600,000 - 1,200,000*6 = 2,400,000   累計減損-機器 640,000 <35號公報釋例3、4> 德成公司於民國91年1月1日取得一部機器,取得成本$10,000,000,耐用年限7年, 殘值$1,250,000,該機器係採直線法提列折舊。 此機器曾於民國93年年底依法令規定辦理重估價,並因而產生未實現重估增值$400,000, 且同時增加該機器帳面價值$400,000,但估計殘值維持不變。 民國94年12月31日該機器帳面價值為$5,300,000(成本$10,000,000加重估增值$400,000 後,減累計折舊$5,100,000),因評估其使用方式發生重大變動,預期將對企業產生不利之 影響, 且該機器可回收金額為$4,550,000,則因該機器帳面價值超過其可回收金額, 故計算相關減損損失並作分錄如下: 94/12/31 未實現重估增值 400,000 減損損失 350,000 累計減損 750,000 該機器於民國95年12月31日之帳面價值為$3,450,000(成本$10,000,000加重估增值 $400,000後,減累計折舊$6,200,000 (註1)及累計減損損失$750,000),因評估其使用 方式發生重大變動,預期將對企業產生有利之影響,且該機器之可回收金額為$3,800,000, 則因該機器可回收金額超過其帳面價值,故計算相關減損損失迴轉之金額並作分錄如下: 註1:折舊費用=【($10,000,000+$400,000-$5,100,000-$750,000)-$1,250,000】÷3 =$1,100,000。 故95年12月31日之累計折舊=$5,100,000+$1,100,000=$6,200,000。 減損損失迴轉金額=該機器可回收金額-該機器帳面價值 =$3,800,000-$3,450,000 =$350,000 機器按原購入成本加計重估增值並減除五年累計折舊後之帳面價值 =$10,000,000+$400,000-($5,100,000+$1,350,000) =$3,950,000 由於加計減損損失迴轉後之金額$3,800,000,並未大於機器未認列減損損失但減除累計折舊 後之帳面價值$3,950,000,故減損損失迴轉金額仍為$350,000。 95/12/31 累計減損 350,000 減損迴轉利益 350,000 <問題1> 黃色部分 郝強課本: 資產如曾辦理重估增值,則其減損損失應先沖減「OCI-資產重估增值」,不足時再認列 「減損損失」。 35號公報第67段: 資產如已依法令規定辦理重估價,則其減損損失應先減少業主權益項下之未實現重估增值, 如有不足,方於損益表認列為損失。 請問郝強例題中,X4年底分錄為什麼只沖減OCI$400,000呢? 是因為$100,000已轉入保留盈餘嗎? 如果沒有轉入保留盈餘的話,是否沖減OCI的金額就是$500,000呢? <問題2> 藍色部分 郝強課本: 如採重估價模式,在「應有帳面金額」之內,應先將減損損失迴轉,「應有帳面金額」以上 再認列「OCI-資產重估增值」。 36號公報第92段: 資產(商譽除外)於減損損失迴轉後之帳面價值,不得超過資產在未認列減損損失之情況下 ,減除應提列折舊或攤銷後之帳面價值36號公報第93段: 資產如已依法令規定辦理重估價者,則其減損損失之迴轉應就原減少業主權益項下之未實現 重估增值金額範圍內,轉回未實現重估增值。惟重估資產之減損損失若減少業主權益項下之 未實現重估增值仍有不足,且已於損益表認列為損失,則該減損損失之迴轉應先就原認列為 損失之範圍內,於損益表認列為利益。 郝強例題中,X6年減損迴轉利益是以*9,600,000 - 1,200,000*6 = 2,400,000為準, 是原有成本減原累計折舊。 但公報中,95年減損迴轉利益是以機器 按原購入成本加計重估增值並減除五年累計折舊後之帳面價值 =$10,000,000+$400,000-($5,100,000+$1,350,000) =$3,950,000 為什麼這兩者的做法不一樣呢? 想了很久還是沒有頭緒,問題有點長,先謝謝大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編輯: yaevna (220.228.251.160), 09/06/2015 10:31:15

09/07 19:05, , 1F
這一點也沒有實際意義。恕我直言,很像政治人物的話術
09/07 19:05,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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