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今天司三書記官刑法第三題

看板Examination作者 (黃小民)時間10年前 (2015/08/15 20:51), 10年前編輯推噓9(908)
留言17則, 7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如題想問一下該題 題目簡化如下:甲偽造買賣契約,至地政機關登記取得房屋所有權 我寫的如下 1.甲偽造契約的行為成立偽造私文書 2.甲持該契約至地政機關登記的行為成立行使偽造私文書 3.甲持該契約至地政機關登記的行為成立使公務員登載不實 (地政機關無審查權限) 4.行使私文書為高度行為,吸收低度的偽造私文書,論行使即可 5.行使偽造私文書跟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成立想像競合 想問的是5.的部分 拿假契約去登記的行為 是只成立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法條競合) 還是想像競合?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26.28.16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Examination/M.1439643099.A.3F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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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沒有構成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因為買賣關係的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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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產移轉登記,需要買賣雙方協同辦理登記,但本題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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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獨去辦理,地政機關應該形式審查就應該知道不予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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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雖地政機關不查仍與登記,但仍不構成使公務員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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載不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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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大這麼說也是有道理 不過"假設"有成立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呢? ※ 編輯: boylarry (114.26.28.161), 08/15/2015 21:0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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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像競合,因為一個是社會法益,一個是國家法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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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兩個所保護的法益不同 應該是想像競合吧 然後這題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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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就是L大的解法 有看過類似考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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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啊~最後一個忘記競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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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偽造私文書要再成立詐欺,高度行為吸收低度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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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依想像競合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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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訟詐欺339。剛好碰到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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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說是類似訴訟詐欺啦 有興趣的去查金門地院 訴訟詐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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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判決 有一個故意不實指界給地政機關登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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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實際上若發生這種事 競合後還是會論行使偽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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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覺此時討論有沒有成立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有點白忙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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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8 22:49, , 17F
需要提到偽造署押為階段行為被吸收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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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LppNRFp (Examin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