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報] 地方自治法修正

看板Examination作者 (hung)時間9年前 (2015/06/18 17:55), 編輯推噓6(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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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報] 本分類為各項用於發表各種考試相關資訊、國考相關 新聞、大法官釋字、法律增修等等。 因為手頭上的資料是舊的,所以查詢是否有更新法律,得知昨日地制法有修正。 就貼給版上有考地方自治的大家參考了。 法規名稱:地方制度法 修正日期:民國 104 年 06 月 17 日 第 4 條 人口聚居達一百二十五萬人以上,且在政治、經濟、文化及都會區域發展 上,有特殊需要之地區得設直轄市。 縣人口聚居達二百萬人以上,未改制為直轄市前,於第三十四條、第五十 四條、第五十五條、第六十二條、第六十六條、第六十七條及其他法律關 於直轄市之規定,準用之。 人口聚居達五十萬人以上未滿一百二十五萬人,且在政治、經濟及文化上 地位重要之地區,得設市。 人口聚居達十萬人以上未滿五十萬人,且工商發達、自治財源充裕、交通 便利及公共設施完全之地區,得設縣轄市。 本法施行前已設之直轄市、市及縣轄市,得不適用第一項、第三項及第四 項之規定。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56.241.22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Examination/M.1434621324.A.B67.html

06/18 18:09, , 1F
修這條根本是為了讓員林鎮升成市
06/18 18:09, 1F

06/18 18:44, , 2F
就只有改十萬人 = =
06/18 18:44, 2F

06/19 01:23, , 3F
謝謝分享
06/19 01:23, 3F

06/19 16:53, , 4F
浪費國家資源,財政困難,還硬要改成市,門牌戶口名簿身
06/19 16:53, 4F

06/19 16:53, , 5F
分證都要再改一次,浪費錢跟人力,綁樁意味濃厚,不可取
06/19 16:53, 5F

06/19 16:53, , 6F
! 頭份 草屯 等將來亦可改制,全台都改成市好了!亂搞!
06/19 16:53, 6F

06/19 16:54, , 7F
忘記這邊是考版,如有違反版規請刪除,然後謝謝分享修正
06/19 16:54, 7F

06/19 16:54, , 8F
資訊!
06/19 16:54, 8F

06/20 19:23, , 9F
這樣亂搞財政會崩潰
06/20 19:23, 9F

06/22 12:55, , 10F
財政崩潰很久了,早就在卯吃寅糧了,現在只是爆的時
06/22 12:55, 10F

06/22 12:55, , 11F
間問題而已!
06/22 12:55, 11F
文章代碼(AID): #1LWfMCjd (Examin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