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業] 郵局 郵政法規第10條

看板Examination作者 (賴打罷罷)時間10年前 (2015/06/10 22:09), 編輯推噓3(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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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政法第10條 I 中華郵政公司或其服務人員,不得開拆他人之郵件。但有事實足認內裝之物為郵政禁寄 物品、不適用優惠郵資或違反郵政法規,經寄件人或收件人同意開拆者,不在此限。 II 郵件經依前項但書規定開拆查驗後,應於驗訖之證明。寄件人或收件人不同意開拆時, 中華郵政公司得拒絕接受或遞送該郵件。 以上是法規規定 但我目前寫到一道題目是 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 中華郵政公司之服務人員原則上不得開拆他人之郵件 (B) 有事實足認內裝之物為郵政禁寄物品,經寄件人或收件人同意者得予開拆 (C) 寄件人不同意開拆時,中華郵政公司得拒絕接受該郵件 (D) 收件人不同意開拆時,中華郵政公司得拒絕接受該郵件 課本答案給(D) 我的想法是,本題答案(D)應該是設定在交寄郵件時的情況,此時面對的應該是寄件人才對 ,所以(D)收件人是錯的;但是對照法規規定,寄件人或收件人不同意開拆時中華郵政公司得 拒絕接受或遞送該郵件。 依照法規來講的話,應該答案(D)也沒錯才對啊,有請高手解惑了!!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52.175.2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Examination/M.1433945355.A.C2D.html

06/10 22:12, , 1F
寄件人-> 接受 收件人->遞送
06/10 22:12, 1F

06/10 22:12, , 2F
法條最後要分開看
06/10 22:12, 2F

06/10 22:14, , 3F
接受郵件與遞送郵件為兩種情形,需分開判斷
06/10 22:14, 3F

06/10 22:35, , 4F
感覺語意不通
06/10 22:35, 4F

06/11 03:27, , 5F
\(cloud)感謝解答,我明白囉~
06/11 03:27, 5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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