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公文的主旨用語用法
各位前輩大家好
之前政府單位有公布公文的主旨部分最後
請 照辦以及請 核示、請 查照等用語
已改成不用挪抬了
但我還是看到補習班老師的講義教大家還是用挪抬的寫法
請問大家,主考官會不會因為沒挪抬就扣分呢?
謝謝各位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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