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業] 民法關於請求權

看板Examination作者 (義大利楓葉)時間9年前 (2015/05/04 14:39), 編輯推噓4(407)
留言11則, 7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各位大大午安 民法條文中常可以看到 若甲滿足某某條件 則甲獲得請求權 但是若甲僅獲得了這所謂的請求權 那對方只要說一聲"我不要" 這請求權不就形同虛設了嗎? 有點不太懂 懇請各位前輩解答~ -- Sent from my Androi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81.116.7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Examination/M.1430721588.A.0F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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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過民事訴訟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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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來就是訴訟跟強執的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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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4 15:49, , 3F
可是請求權只能請求對方要或不要吧 若對方說不要 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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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訟或強制執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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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4 17:07, , 5F
就是因為對方不要(不為給付),所以才需要透過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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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及強執執行獲得私權的滿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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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4 17:45, , 7F
了解了 謝謝各位大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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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4 18:24, , 8F
我不要XDDDD怎這麼有喜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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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4 19:45, , 9F
請求權三個字的重點 不是在"請" 也不是在"求" 是在"權"啊
05/04 19:45, 9F

05/04 20:22, , 10F
請求權已經取得一定的權利是嗎?
05/04 20:22, 10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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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若認為原告請求有理由 被告就要負擔義務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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