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請問再訴願制度為什麼會被廢除?

看板Examination作者 (青春舞王)時間9年前 (2015/05/02 11:51), 編輯推噓3(304)
留言7則, 4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各位大大 我最近在讀法續的時候有點好奇 雖然我知道再訴願制度已經被廢除了,但我為什麼要把再訴願制度廢除呢? 留下這個制度有甚麼不好嗎? [問題] 應考資格、各種國考疑難雜症等,以有正確作法、答案者為主 (不包括書裡的疑問)。若問題如人生規劃、讀書計畫等,無一 定作法、答案者,請用閒聊選項。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184.154.3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Examination/M.1430538703.A.D57.html

05/02 12:12, , 1F
基本上為同一機關,意義不太,駁回的案件會再度駁回。
05/02 12:12, 1F

05/02 12:13, , 2F
因此直接以訴訟方式進行,以司法途徑來處理更為有意義。
05/02 12:13, 2F

05/02 13:13, , 3F
例如你一直被問同一件事,你也會覺得煩
05/02 13:13, 3F

05/02 13:15, , 4F
因為在實務上無實益,因再訴願而翻盤者微乎其微,不如
05/02 13:15, 4F

05/02 13:16, , 5F
廢掉,請當事人逕提訴訟還比較有保障!
05/02 13:16, 5F

05/02 20:05, , 6F
行政法院改成二級二審
05/02 20:05, 6F

05/02 23:17, , 7F
最近又改成三級二審了,地院行政訴訟庭、高行與最高行
05/02 23:17, 7F
文章代碼(AID): #1LH4dFrN (Examin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