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274條

看板Examination作者 (urchin)時間9年前 (2015/05/02 10:27), 編輯推噓6(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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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刑法第274條,是以母於生產或輔生產後,殺其子女者為構成要件 若是「生父」因經濟因素將剛出生的嬰兒殺死,可否適用本條論罪? [課業] 國考課業相關問題,歷屆考題的討論,如學理觀念的釐清。 ===========================板規宣導,ctrl+y可刪除 ============================ (三)課業文規範: 1.課業文不以標題和分類為標準,以文章內容為實質課業文審查。 2.禁止課業文問得答案後刪除,除無人回應外,不論答案正確與否,均禁止刪除。 3.發表課業文應附上來源、題目、自己解題想法,違者刪除。 ============================================================================== 備註:刪除文章會進入垃圾桶並不會消失,所以自刪課業文絕對能查的到!! -- Sent from my Androi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64.147.23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Examination/M.1430533666.A.D6D.html

05/02 10:39, , 1F
父殺甫出生之嬰兒,論以§271殺人罪。
05/02 10:39, 1F

05/02 10:52, , 2F
最多依期待可能性減輕吧
05/02 10:52, 2F

05/02 11:15, , 3F
生父無法依274處斷,畢竟是限於生母的情緒病理激動狀態。
05/02 11:15, 3F

05/02 11:15, , 4F
量刑時可考慮57,甚至59。
05/02 11:15, 4F

05/02 11:47, , 5F
謝謝大家幫忙!!!
05/02 11:47, 5F

05/02 15:18, , 6F
那是以前認為母親生產完2個月內情緒都不是很穩定?
05/02 15:18, 6F

05/02 15:28, , 7F
甫生產後,褚劍鴻認為必須在其母未盡撫育行為之前。實務則可
05/02 15:28, 7F

05/02 15:28, , 8F
參照28上2240判例
05/02 15:28, 8F

05/05 12:12, , 9F
補充下 28上2240只有說 五天後不算甫生產後 但沒明白說出標
05/05 12:12, 9F

05/05 12:13, , 10F
準 到底以哪個時點作分界
05/05 12:13, 10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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