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業] 行政訴訟應如何為訴之聲明?

看板Examination作者 (water)時間11年前 (2015/01/17 21:30), 編輯推噓2(205)
留言7則, 3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在念行政救濟的時候,突然想到的問題,想跟大家請問一下! 某人不服行政機關函復,遂提起訴願,訴願管轄機關以該函復非行政處分,訴願不受理 此時如提起行政訴訟: 1.原告應該要程序爭議(是否為行政處分)及實體爭議一併交由行政法院審理 或 2.原告起訴僅爭執該函復應為行政處分,讓行政法院發回訴願管轄機關為實體審查 想法: 站在"訴願"審級利益的角度,發回訴願管轄機關似乎比較符合救濟的效果 不然訴願沒有做實體審理,原告不就浪費一次爭點釐清的救濟利益? 不知道這樣的想法對不對,謝謝大家幫忙~~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6.53.8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Examination/M.1421501412.A.0DC.html

01/17 21:59, , 1F
聲明寫對己最有利的訴願決定、原處分均撤銷。理由採1都
01/17 21:59, 1F

01/17 22:00, , 2F
寫,讓法院去審酌。若認係處分,可能發回,也可能實體審判
01/17 22:00, 2F

01/17 22:01, , 3F
如北行93訴888決。
01/17 22:01, 3F

01/18 03:19, , 4F
基於紛爭解決一回性,都寫
01/18 03:19, 4F
awanderer:轉錄至看板 LAW 01/18 08:42

01/18 16:55, , 5F
補充,可用"主文撤銷訴願"去搜尋判決。 撤銷訴決的,例
01/18 16:55, 5F

01/18 16:56, , 6F
如北行100年度訴字第2047號,可看一下理由五引的89座談
01/18 16:56, 6F

01/18 19:10, , 7F
大感謝!!!真的幫了大忙!!果然我的想法沒錯XD
01/18 19:10, 7F
文章代碼(AID): #1KkcFa3S (Examin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