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監察院與司法院 --提出法律案

看板Examination作者 (WhoWho)時間11年前 (2015/01/08 21:45), 編輯推噓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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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法律案之提出,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行政院依照憲法本文之規定,得向立法院提出法律案 (B)考試院依照憲法本文之規定,得向立法院提出法律案 (C)監察院與司法院,依照憲法本文之規定,得向立法院提出法律案 (D)立法委員依照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之規定,有提出法律案之權利 為什麼是C...不是五院都可以提案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42.82.122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Examination/M.1420724752.A.207.html

01/08 21:51, , 1F
憲法本文並沒有提到喔! 是大法官解釋才出現的唷
01/08 21:51, 1F

01/08 21:53, , 2F
釋字第三號
01/08 21:53, 2F

01/08 22:21, , 3F
這題夠刁,本文只有行政與考試兩院,司法和監察是釋字。
01/08 22:21, 3F

01/08 22:22, , 4F
只有行考是本文 司監事釋字 立法院沒得提 是立法委員
01/08 22:22, 4F

01/08 22:28, , 5F
釋字第3號、釋字第175號
01/08 22:28, 5F

01/08 22:49, , 6F
各位太厲害了...
01/08 22:49, 6F

01/09 10:48, , 7F
這題是萬年考古題.........
01/09 10:48, 7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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