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公民時事題

看板Examination作者 (amonsat)時間9年前 (2014/11/30 17:46), 編輯推噓1(103)
留言4則, 2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本來想在八卦推文問 但在這問 好像更好 九合一選舉時 就有個疑問 就是有些留學生或台商可以回來投票 依第十五條 不是要連續居住四個月以上嗎? 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四條: 選舉人、候選人年齡及居住期間之計算,均以算至投票日前一日為準,並以戶籍登記資料 為依據。前項居住期間之計算,自戶籍遷入登記之日起算。重行投票者,仍依原投票日計 算。 第十五條: 有選舉權人在各該選舉區繼續居住四個月以上者,為公職人員選舉各該選舉區之選舉人。 前項之居住期間,在其行政區域劃分選舉區者,仍以行政區域為範圍計算之。但於選舉公 告發布後,遷入各該選舉區者,無選舉投票權。 請各位大大解感 不曉得 我是不是問了個笨問題@@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48.44.197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Examination/M.1417340787.A.DAA.html

11/30 18:39, , 1F
居住期間之計算,自戶籍遷入登記之日起算,這就是答案,不是實
11/30 18:39, 1F

11/30 18:39, , 2F
際住在哪,而是"登記"有效的時間
11/30 18:39, 2F

12/11 23:53, , 3F
以原po意思類推的話就沒有返鄉投票這件事囉! 是看戶籍
12/11 23:53, 3F

12/11 23:53, , 4F
12/11 23:53, 4F
文章代碼(AID): #1KUkTpsg (Examin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