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題] 法學諸論-101年四等地特

看板Examination作者 (NIKE)時間9年前 (2014/09/30 18:14), 9年前編輯推噓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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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年四等地特-法學諸論第27題 題目:下列關於有限公司董事之敘述,何者錯誤? (A)公司章程未有任期規定時,則可一職擔任董事而無時間限制。 (B)董事非有特約,不得向公司請求報酬。 (C)董事有數人時,應置一人為董事長。 (D)公司最多可置董事三人。 答案:C 請問第三個選項為什麼錯誤呢? 再請問,(有限公司)與(股份有限公司)的規定有所差別嗎? 麻煩版上前輩們不吝嗇指導,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5.146.59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Examination/M.1412072083.A.AC1.html

09/30 18:43, , 1F
公司法108-1 是"得"推舉一人! 不是"應"
09/30 18:43, 1F

09/30 19:07, , 2F
法緒真是考超細的....
09/30 19:07, 2F
(1)股東2/3選出董事 (2)董事對外代表為法人 (3)董事三人以上,得選出董事長執行業務 ※ 編輯: tn002681 (1.165.146.59), 09/30/2014 19:54:06

09/30 21:04, , 3F
借文問一下 我發現我買的參考書是2013年七月出的應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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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30 22:04, , 4F
不會太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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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30 23:06, , 5F
還好吧 沒改到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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