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業] 民法:遺贈

看板Examination作者 (要重新充滿貓味)時間11年前 (2014/08/01 17:54), 編輯推噓3(3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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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題目〕   甲立遺囑將其所有之古董花瓶一支、藝術畫一幅、土地一筆分別遺贈給乙、丙、丁。   其後,該古董花瓶因地震而破碎。該筆土地被政府徵收,甲未領取補償金。甲又與   戊約定戊結婚時,甲將該藝術畫贈與戊。甲死亡 1 個月後,戊結婚。試問:甲對乙、   丙、丁所為之遺贈是否有效?  〔疑問〕   1.請問花瓶跟土地是以1203來回答?還是1202呢?   2.甲對戊是死因贈與吧?那跟對丙的遺贈相衝突時,該以誰為優先? 感謝大家>/////< [課業] 國考課業相關問題,歷屆考題的討論,如學理觀念的釐清。 ===========================板規宣導,ctrl+y可刪除 ============================ (三)課業文規範: 1.課業文不以標題和分類為標準,以文章內容為實質課業文審查。 2.禁止課業文問得答案後刪除,除無人回應外,不論答案正確與否,均禁止刪除。 3.發表課業文應附上來源、題目、自己解題想法,違者刪除。 ============================================================================== 備註:刪除文章會進入垃圾桶並不會消失,所以自刪課業文絕對能查的到!!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63.26.9.215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Examination/M.1406886849.A.38B.html

08/01 20:26, , 1F
戊不是死因贈與...這邊爭點在遺囑跟後行為抵觸時的效力問題
08/01 20:26, 1F

08/01 20:44, , 2F
原則上抵觸之部分視為遺囑撤回.但本題戊是付停止條件的贈與
08/01 20:44, 2F

08/01 20:55, , 3F
甲死亡時戊條件尚未成就.因此丙仍可主張花瓶所有權
08/01 20:55, 3F

08/01 20:56, , 4F
反之若戊於甲死亡前結婚則由戊取得畫(前面誤植了)的所有權
08/01 20:56, 4F

08/01 22:15, , 5F
第99條+第1221條。
08/01 22:15, 5F

08/02 01:13, , 6F
真的耶。我怎會寫死因贈與>///< 謝謝C大提醒
08/02 01:13, 6F

08/02 01:18, , 7F
那請問花瓶與土地是都因為甲死亡前已不存在,不算遺產,故
08/02 01:18, 7F

08/02 01:18, , 8F
無法遺贈嗎?
08/02 01:18, 8F

08/02 07:00, , 9F
花瓶=>1202 土地=>1203 吧
08/02 07:00, 9F

08/04 16:27, , 10F
土地花瓶都用1203,土地部分繼承人可領補償金
08/04 16:27, 10F

08/04 16:28, , 11F
花瓶因天災而損壞,繼承人無法求償
08/04 16:28, 11F

08/04 16:31, , 12F
甲死亡時贈與畫的條件未成立,故戊無法取得該畫
08/04 16:31, 12F

08/04 16:31, , 13F
我去年這題好像拿了20分吧XDDD
08/04 16:31, 1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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