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行政法與釋字相關問題

看板Examination作者 (傲霜枝頭殘孤鳥)時間10年前 (2014/05/13 10:03), 編輯推噓3(305)
留言8則, 4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最近如火如荼狂寫歷屆,以下幾個問題是我翻法條、找課本依舊不得其解,請各位幫忙: 一、下列有關我國行政罰法與司法院大法官解釋第275號解釋有關「責任條件」規範之 敘述,何者正確? (A)兩者皆採過失推定主義 (B)兩者皆不採過失推定主義 (C)行政罰法採過失推定主義,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275號解釋不採 (D)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275號解釋採部分過失推定主義,行政法不採 答案(D) (一)以上網查過,想請教推定過失與過失主義的差別僅在於舉證責任的分配嗎? 還有哪些差別呢? 推定過失主義:行為人舉證 ; 過失主義:國家舉證 (二)又大法官釋字載明行政罰之行為為推定過失主義,為何行政罰法第7條仍採 過失主義?行政罰法有違大法官釋字之嫌? 二、下列何者不是行政法之法源? (A)國際法 (B)習慣法 (C)最高行政法院庭長與法官聯席會議決議 (D)自治規章 答案是(C) 但我當初選(A) (一)經查大法官釋字374號解釋:最高法院之決議,如經法官於裁判上援用時, 自亦應認與「命令」相當,得作為違憲審查對象。 (二)我的想法是行政命令既是行政法之成文法源,法官在審查引用得不受機關 解釋所拘束,既然如此決議為何不是法源之一呢? -- ~老化的四個徵兆~ ○ zzzz ! * \○/ ★    (○ ? └□ " ○□═ □   □> √√ ╦══╦ ∥   |\ 坐著一直睡 躺著睡不著 舊的一直提 說過就忘記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0.69.191.1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Examination/M.1399946627.A.BA6.html

05/13 11:35, , 1F
條約怎麼不是法源? 法官決議的違憲審查是例外情形
05/13 11:35, 1F

05/13 11:35, , 2F
不等於決議有對外的法效力
05/13 11:35, 2F

05/13 11:46, , 3F
其實就是個爛題目啦...法源這題出的挺鳥XD
05/13 11:46, 3F

05/13 12:07, , 4F
法源那題須相對性比較,否則碰到102普考第二題還是會失分
05/13 12:07, 4F

05/13 16:47, , 5F
1沒錯 差別僅在舉證責任的分配 2吳庚老師說雖然解釋是
05/13 16:47, 5F

05/13 16:47, , 6F
憲法層次 但有關人民基本權的保障 法律規範有不同規定
05/13 16:47, 6F

05/13 16:48, , 7F
時 應適用最有利人民的條款 而且釋字275也有說若法律對
05/13 16:48, 7F

05/13 16:48, , 8F
責任條件另有規定時 即應從其規定而不應再適用該號解釋
05/13 16:48, 8F
文章代碼(AID): #1JSNs3kc (Examin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