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業] 債權行為無誤;物權行為錯誤之撤銷

看板Examination作者 (Pooh.H)時間11年前 (2014/04/22 13:35), 編輯推噓4(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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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師上課說撤銷後的效力為: 出賣人得向買受人行使767和179 我的疑問是,179在此的作用是什麼? 767不是就已經可以用來請求返還無權占有物了嗎? 那為何還要用179?? 謝謝諸位大德!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6.1.228.30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Examination/M.1398144912.A.D4C.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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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告訴你有哪些能用而已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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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2 13:53, , 2F
都可以用,看你要選哪個,只是不同的請求消滅時效也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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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其中一請求權罹於時效,另一個還沒,這時候就有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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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撤銷的是什麼吧 如果債權與物權行為都被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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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能767與179(請求權競合) 如果指撤銷債權行為 就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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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767的適用(因為物權行為無因性) 只能用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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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然想到原po的問題是只有撤銷物權行為 債權行為不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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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 這樣就不能行使767跟179(我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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