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課業] 平等原則和狹義比例原則?(補題目)

看板Examination作者 ( )時間10年前 (2014/04/19 19:35), 10年前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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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Bergoglio (peace)》之銘言: : 請教各位先進 : 關於普考行政法 : 有時候思考案例和題目 : 一時常常不知道要套用平等原則好 還是狹義比例原則好 : 有時候題目的答案是狹義比例原則 可是又覺得選平等原則也說得過去 : 這裡弄得很模糊 有比較好的方法或解釋嗎? : (因為我是自修 沒辦法問老師) : 謝謝 : ............ : 以上是昨天PO的疑問 請各位先進賜教一下 : 有先進版友推文說 要把題目提出來才比較可以討論 : 故下面補上我所想到的考題 : 1. : 醫師法規定,非經取得醫師資格不得執行醫療業務。假設規定非醫學博士不得執行醫療業 : 務,係違反下列何種原則? : (A)明確性原則 : (B)誠實信用原則 : (C)平等原則 : (D)狹義比例原則 : 這題的答案是D : 選D我可以理解 : 我很好奇為什麼C不行 平等原則套上去好像也可以說得過去 : 差別性待遇-->非醫學博士不得執行醫療業務 : 這樣子不是排擠到非醫學博士的醫生嗎? 所以違反平等原則應該沒錯吧.... : 我自己的思考是 如果題目改成以下: : 醫師法規定,非經取得醫師資格不得執行醫療業務。假設再(or增加) : 規定非醫學博士不得執行醫療業務,係違反下列何種原則? : 多一個"再" 或多"增加"2字 選C應該就不對了吧? 你的問題很好 我以為 醫學士是可能藉由努力成為醫學博士的 如果認為醫學士及醫學博士兩者之專業都足以執行醫療業務 那麼法律改成非醫學博士不得執行醫療 雖然醫學博士在專業上鑽研更深 將更有利於病患 但是大大增加醫學士的負擔 與所增進的病患利益(公益)間顯失均衡 是為"目的"與"手段"間成比例之狹義比例原則 : 2.限制色盲的人考駕照 : 一般來說這題的答案是違反平等原則的 : 那現在套一下狹義比例原則 : 限制色盲的人考駕照 並無助改善交通或減少交通事故 : 因為色盲的人對交通號誌的辨識和運用 沒有什麼問題 : 但這個手段 卻剝奪了色盲的人的用路權和駕駛自由(一般行為自由) : 所以應該也違反狹義比例原則吧? 色盲無法經由努力成為非色盲 限制色盲考照非增加其負擔 而是剝奪其權利 如果認為限制色盲考照無助改善交通 則為非有正當理由為差別待遇 答題的時候如果發現題示有幾個方法可以選 而應該選擇對人民損害最小就能達成目的(或都能達成目的)之方法 那麼一定是比例原則 在色盲考照題中 我不認為允許色盲考照跟限制色盲考照 兩者間有同一個法律目的下所為損害較輕之手段選擇關係 前者是認為沒差而用許可制進行資格審查 後者是認為有害而剝奪其權利 把這十年考古題拿出來寫寫 你會發現行政法一般法律原則大概都是那幾個範例和那幾號解釋 花時間去思考原理原則不如多寫點考古題 以上是我自己想的 有錯誤還請不吝指正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2.105.87.77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Examination/M.1397907305.A.D33.html ※ 編輯: cutem06 (112.105.87.77), 04/19/2014 19:3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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