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業] 刑訴-管轄競合問題
看到這兩個選擇題,感覺是一樣的題目,怎麼用同一個觀念解不出來呢?
101律師第一試:
某甲在臺北及桃園等地意圖營利開設職業賭場,被臺北市警察局查獲。案經檢察官偵查終
結,以違反刑法第 268 條圖利供給賭場罪嫌,向臺北地方法院提起公訴。案件繫屬臺北
地方法院審理中,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復以同一案件向桃園地方法院提起公訴。
桃園地方法院於 99 年 4 月 30 日諭知被告甲有罪科刑判決,因檢察官及被告均未提起
上訴,該項判決於同年 6 月 30 日確定。之後,臺北地方法院就同一案件審理結果,於
同年 7 月 1 日諭知有罪科刑判決,檢察官及被告亦均未提起上訴而告確定。對於同一案
件之前後兩個確定判決,應如何予以糾正?
(A)依非常上訴撤銷臺北地方法院確定判決,改依刑事訴訟法第 302 條第 1 款規定諭知
免訴判決
(B)依非常上訴撤銷臺北地方法院確定判決,改依刑事訴訟法第 303 條第 7 款規定諭知
不受理判決
(C)依非常上訴撤銷桃園地方法院確定判決,改依刑事訴訟法第 302 條第 1 款規定諭知
免訴判決
(D)依非常上訴撤銷桃園地方法院確定判決,改依刑事訴訟法第 303 條第 7 款規定諭知
不受理判決
答案:A
102司法官一試:
同一案件經臺北地方法院及臺中地方法院分別為有罪判決後發現其競合。臺北地方法院在
2 月11 日訴訟繫屬,5 月3 日判決,6 月1 日確定;臺中地方法院在2 月25 日訴訟繫屬,4 月12
日判決,5月4 日確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應對臺北地方法院之判決提起上訴,改判免訴判決
(B)應對臺北地方法院之判決提起非常上訴,改判不受理判決
(C)應對臺中地方法院之判決提起上訴,改判免訴判決
(D)應對臺中地方法院之判決提起非常上訴,改判不受理判決
答案:D
問題在於,根據釋字47號解釋,基於訴訟經濟、尊重既判力考量,例外地對於先繫屬的法
院下第302條第1款免訴判決。
以這觀念解第1題,可得A的答案;
但第二題,我覺得答案應該是:依非常上訴撤銷臺北地方法院確定判決,改依刑事訴訟法
第 302 條第 1 款規定諭知免訴判決 (沒有這個答案...)
雖然台中後繫屬,但畢竟台中已經先判決確定了阿
這兩題,到底差別在哪呢
看很久看不出來...
請版友開示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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